湖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招聘人才公告
生命科学学院源于1981年创建的生物教研室,2008年成立生命科学学院,至今已走过四十余载光辉历程。
学院现有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三个本科专业。生物科学专业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生物技术专业也成功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则是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计划专业,并获批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建有《生物学综合实验》、《细胞生物学》和《植物学(二)》三门国家一流课程。建有《食品安全与人类健康》等6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拥有生物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点制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教学(生物)二级硕士点。科研成果获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二、三等奖、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技术发明奖等奖项。教学成果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等多项荣誉。教师承担国家、省部级教科研项目及横向技术合作项目近200项,在研经费逾2000万元,科研论文被SCI、EI收录3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院积极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力开展 “百校联千企”活动,荣获黄石市“情系大地,服务三农创新团队” 称号。积极开展珍稀食药菌资源开发利用、食用香椿仿生态有机丰产栽培关键技术开发、多功能微生物菌肥的创制与产业化示范等应用成果的推广,为地方经济和乡村振兴作贡献。
建有较为完备的教学、科研平台,拥有国家级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生物学基础实验课程虚拟教研室湖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分室、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湖北省生物科学(师范类)科技创新实践教育教学团队和湖北名师工作室等高水平教学平台。以及食用野生植物保育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特色野菜良种繁育与综合利用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黄石市生物药物产业技术研究院、黄石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中心、湖泊生物多样性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这些平台为学院的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汇天下英才,创国内一流。生命科学学院学院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共创学科发展新纪元!
一、招聘计划及学科要求
需求专业 | 学历 | 计划数 | 年龄要求 | 人才层次 |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
生物学 | 植物学、动物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 | 博士 | 10 | 应届博士一般在35岁以下,博士后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原则上C类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有顶刊的可放宽至D类。 |
食品科学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粮食、油脂、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 |
二、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院学科发展需要。
(二)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8年。
(三)对于特别优秀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其学历、年龄、服务期限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待遇标准
(一)杰出人才
引进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海外知名高校终身教授职位获得者及相当层次的杰出人才。
引进待遇:
1. 年薪:面议
2. 安家费:200-300万元
3. 科研启动经费与科研平台建设配套经费:面议
4. 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 团队成员待遇面议
(二)领军人才
引进对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四青”人才、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
引进待遇:
1. 年薪:面议
2. 安家费:150-200万元
3. 科研启动经费与科研平台建设配套经费:面议
4. 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 团队成员待遇面议
四、专任教师引进待遇标准
引进对象: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博士后或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副教授、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引进待遇:学校根据引进人才前期已获得的奖项、主持的项目或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对其科研、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评判,确定岗位类别,给予相应待遇。
(一)人才引进费及发放方式
岗位类别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工科 | 理科 | 人文社科 | ||
A类 | 60 | 20 | 15 | 10 |
B类 | 50 | |||
C类 | 40 | |||
D类 | 30 |
1. 安家费:安家费中的10万元,必须在进校五年内获批一项国家级青年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才予以发放;否则,不予以发放。安家费中剩余部分,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发放30%,在一年试用期满后发放70%。
2. 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二)其他待遇
1. ABCD类博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
2. ABCD类博士为紧缺专业人才(我院仅限课程与教学论,下同),安家费增加10万元,在校服务年限延长2年。
3. 同时满足上述1、2两项者,对应待遇叠加计算。
(三)特殊岗位津贴
教授享受特殊津贴6000元/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贴3600元/年,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就高执行一项。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按学校新政策执行。
(四)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如为新入职教师则岗位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按照讲师一级(专技八级)岗位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级(专技七级)岗位标准执行。如为调动入校人员,则在进校当年按调动前原岗位同职级最低等级执行工资待遇,第二年参加学校岗位异动后,根据实际竞聘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按学校低职高聘管理办法直接聘用到高级岗位(最高可聘到专技三级岗位)。
(五)配偶安置
1. 通过随调或专项招聘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其配偶工作。
(1)A、B、C类博士。其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或博士后的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其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紧缺专业的D类博士(紧缺专业名单见附件)。其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或博士后的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其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全职来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
2. 根据其配偶的学历学位,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安排工作,相关待遇参照《湖北师范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湖师发〔2021〕27号)执行。
①A、B、C类和紧缺专业D类博士的配偶不符合签订聘用合同条件的。
②非紧缺专业的D类博士。
3. 按上述第1款安置配偶的高层次人才,在校服务年限延长5年;按上述第2款以劳务派遣C岗用工形式安置配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校服务年限延长2年。
(六)学校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七)其他情况
1.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条件,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各自引进层次的待遇分别执行。
2. 港澳台同胞及国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年薪制,采用合同管理,待遇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3. 因学校建设急需引进的其他特殊优秀人才,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五、专任教师引进条件
(一)A类(同时符合下列①②③④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
①在相关专业顶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理科、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
②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非一年期项目)及以上层次项目,或主持3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1项省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③全职来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如: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者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④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获得者;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十)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专利奖金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湖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二)B类(符合 A 类博士①②③④四项条件中的一项者)
(三)C类(符合下列①②两项条件中的一项者)
①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 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②主持1项国家级基金青年项目,或主持2项省部级基金项目。
(四)D类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理科、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SCI期刊一区发表论文1篇。
说明:
1. 以上博士人才的论文、奖项和项目须为近五年成果。其中论文如未做特殊规定则必须为本人独著或第一排名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2. 被 SCI收录的论文,以发表当年中科院信息情报研究所发布的《SCI期刊分区目录表》大类分区(一级学科)为准。
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按省部级项目计算。
4. 相关专业顶级期刊指SCIENCE,NATURE,CELL。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院,435002
联系人:雷老师
电话:0714–6511613,15871177138
E-mail: 3946506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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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bio.hbnu.edu.cn/2025/0322/c2506a175202/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