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学术带头人、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术带头人、专任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学历及年龄要求:应届硕士年龄28周岁以下、应届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非应届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在相关专业行业稳定任职多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企业重要项目的候选人优先。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流程
1、应聘时间与方式
应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应聘方法:应聘者填写求职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推荐信等集成一个PDF)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方式发送至附件联系人专用邮箱。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考核
由部门、学校两级考核方式,通过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考核结果,由学校最终确立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前往上海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由部门、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试讲、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四、通讯地址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编:20120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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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1213/t0035_1429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