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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面向海内外招聘全职研究人员10-15名,兼职研究人员若干名

2017-10-23 09:28 来源:留学人才网整理发布 作者:liuxuehr

为了打造国际一流的高水平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本所的整体水平,加强我国在国际法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和标准,在未来三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全职研究人员10-15名,兼职研究人员若干名。

一、全职招聘岗位及薪酬

1.学科带头人(3-6名):现就职于海外著名大学的终身教授或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研究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北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入选者,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优秀学科领军人才以及相应层次者。相关待遇按武汉大学人才引进计划执行。

2.特聘研究员(3-6):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背景良好,学术成果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把握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能力。

参考薪酬标准:20至35万元,特别优秀的可面议。

3.重点资助博士后(3-6):国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博士,已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不超过35周岁,全职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出站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固定编制教师。

参考薪酬标准为15至30万元/年。

所有相关待遇均按武汉大学人才引进计划执行,本所将全力支持全职应聘者申请申报****、长江学者等各类人才计划。

二、兼职招聘岗位及薪酬

本所按照“专兼结合、分类聘用、自主选择”的原则,实行专兼职相结合、长短期相结合、编制管理与人事代理相结合的聘任办法。受聘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承担任务情况,通过兼职工作或短期聘用的方式,自主灵活地选择兼职或短期加入研究工作,并获得相应薪酬。

1.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受聘人员不改变原有人事关系,每年在本所从事一定时间的教学、研究工作,本所按照每月2-4万元的标准提供薪酬(税前),具体工作任务、薪酬、住房等事项均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

2.兼职教授(兼职研究员):受聘人员不改变原有人事关系,本所根据实际工作量提供团队绩效或一揽子协议薪酬,具体工作任务、薪酬、住房等事项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

三、访问学者、博士后

本所另接受访问学者并招收博士后。

1.访问学者:访问期限一般为2-6个月,本所可视需要提供每月3-6千元住房和生活补贴。

2.博士后(全额资助、配套资助):本所在武汉大学相关政策(详见:http://hr.whu.edu.cn/sch.aspx)的基础上,提供3-5万元岗贴劳酬。

四、应聘方式

本招聘信息常年有效。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材料发至zhdeng@whu.edu.cn。本所将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评估,通知合适人选参加面试,并报学校审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营027-68756957,喻旭15071190506

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共创美好未来!

信息由留学人才网-liuxuehr.com整理发布

原文出处:http://hr.whu.edu.cn/info/1013/14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