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8名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考核通过者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表1。C类岗位聘期工资参照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表1: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 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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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奖 |
B2类岗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并自行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