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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2016-12-29 17:16 来源:宁波工程学院 作者:liuxuehr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4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约1900亩(分为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杭州湾新区汽车学院校区);现有10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教职工1198人,在校全日制学生13296人。学院创建于1983年,2010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7年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rsc@nbu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认定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神州学人、研究生人才网、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包括“单独面试”或“试讲+面试”两种形式,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进行面试并通知其他人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http://www.nbut.edu.cn/)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学院(http://www.nbut.edu.cn/)网站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332办公室,宁波市风华路201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16037 

注:请在投递简历时邮件标题注明来源于:留学人才网-liuxuehr.com

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人才(教师)需求计划表

序号 学院 岗位 专业要求 需求人数 学历、职称要求 备  注
1 外国语学院 教师 英语(口译方向) 1 博士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具有海外工作、学习经历者优先
2 外国语学院 教师 英语(翻译方向) 1 博士
3 外国语学院 教师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1 副教授
4 材化学院 学科骨干 油气储运 1 博士或副教授 45周岁以下
5 材化学院 学科骨干 安全工程 3 博士或副教授
6 经管学院 学科带头人 会计学 1 博士或副教授
7 经管学院 学科带头人 财务管理 1 博士或副教授
8 经管学院 学科带头人 电子商务类 1 博士或副教授
9 经管学院 学科带头人 物流工程类 1 博士或副教授
10 人艺学院 教师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学、新闻传播 3 博士 能熟练运用统计软件进行定量研究或熟练掌握大数据技术
11 人艺学院 教师 文化产业管理 2 博士 能熟练运用创意设计软件或拥有文化产业项目经验
12 人艺学院 学术骨干  汉语言文字学或中国现当代文学 1 博士 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13 人艺学院 学术骨干 艺术类(乐器或编导) 1 硕士或副高以上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40周岁以下
14 理学院 学科带头人 数据科学(机器学习) 1 博士且正高 50周岁以下
15 理学院 学科带头人 数理统计(数据挖掘) 1 博士且正高
16 理学院 学科带头人 金融工程(资产定价、公司金融) 1 博士且正高
17 理学院 学科骨干 应用数学(数学建模) 1 博士  
18 理学院 学科骨干 数据工程 1 博士  
19 理学院 学科骨干 数理统计(数据挖掘) 1 博士  
20 理学院 学科骨干 金融工程(衍生品交易) 1 博士  
21 理学院 学科骨干 数量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 1 博士  
22 理学院 学科骨干 地理信息系统(国土GIS) 1 博士  
23 理学院 学科骨干 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1 博士  
24 社科部 学术骨干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 博士 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25 社科部 学术骨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 博士 中共党员,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等相关专业
26 社科部 学术骨干 思想政治教育 1 博士 中共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27 建交学院 学术骨干 交通工程/桥梁工程 1 副教授或博士 45周岁以下
28 建交学院 学术骨干 砼结构/结构工程 1 副教授或博士
29 建交学院 学术骨干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通风、空调)
1 副教授或博士
30 建交学院 学术骨干 建筑学(建筑设计与理论) 1 副教授或博士
31 电信学院 学术骨干 电力电子 1 博士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具有海外工作、学习经历者优先
32 电信学院 学术骨干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1 博士
33 电信学院 学术骨干 物联网 1 博士
34 汽车学院 教师 车辆工程类 4 博士或985、211硕士 硕士必须是车辆工程或汽车运用工程专业。
35 汽车学院 教师 机械工程类 2 博士/博士后  
36 汽车学院 实验员 机械工程类 2 技师及以上技能、或本科及以上 45岁以下,金工/数控实习指导,机械制造工艺教育专业、有工程背景或有实习指导经历的优先
37 汽车学院 实验员 车辆工程类 1 硕士或985、211高校本科 本科和硕士专业必须均为汽车运用工程或车辆工程专业
38 汽车学院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员 教育技术学 1 硕士 30岁以下,能熟练调试、维护多媒体设备、语音设备和机房设备,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9 高教所 职员 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 1 博士 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攻读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被SSCI、CSSCI收录论文一篇以上
40 国交学院 教学 会计、金融学 1 硕士且讲师以上 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优先;或具备从事涉外合作项目运营经验

注: 未注明年龄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8月31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附件1:2017年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