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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2026年博士后招聘公告

一、药学院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成立于2002年,现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获B+等级,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重要支撑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项目。药理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0.5‰,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药剂与药理学2025QS世界大学排名在独立设置医科大学中排名第一,药学学科进入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药学前12%。

学院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国家级高层次青年人才7人、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3人(含一层次1人、二层次2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江苏特聘教授5人、江苏特聘医学专家2人、江苏省双创人才4人、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9人、江苏省“最美高校辅导员”1人、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1人。拥有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创新团队2个、江苏省“双创团队”1个、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院建有教育部心脑血管重大疾病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心脑血管重大疾病新靶标与转化研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先声药业—南京医科大学转化医学与创新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江苏省重大疾病药物靶标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工程中心、江苏省基因药物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也是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疫苗研发创新平台共建单位之一。设有9个学系(化学系、临床药学系、临床药理学系、药物化学系、药物分析学系、药剂学系、核药学系、药品监管科学与药物经济学系、临床定量药理学系)、1个研究所(干细胞与神经再生研究所),建有江苏省药学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近两年平均科研经费突破4000万元。发表SCI论文年均50余篇,包括Science,Nat Med, Circulation, Neuron,European Heart Journal等国际权威刊物。授权的国内专利年均10余项。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江苏省科技奖一等奖3项。

学院设有2个本科招生专业:药学与临床药学,均为教育部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顺利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基础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江苏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建设点。近年来获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3门,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精品课程2门,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1篇、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1篇、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8篇、江苏省优秀本科毕业论文18篇。学生多次获全国药学专业大学生实验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特等奖、一等奖等。

二、招收类型

博士后类型 说明 培养管理
师资博士后 校本部 师资博士后 指人事关系在学校且工作地点在学校的博士后人员(含天元师资博士后) 学校统一考核管理, 师资培养
附院 师资博士后 指人事关系在学校而工作地点在附属医院的博士后人员
名城创新 博士后 人事关系和工作地点均在宁外附属医院
普通博士后 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不享受师资博士后待遇 学院考核管理
联合招收博士后 我校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 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考核管理

三、招聘条件

1.博士后的申请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申请师资博士后者近三年内学术成绩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排名第1)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5类及以上,以我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高水平期刊目录详见https://kjc.njmu.edu.cn/2025/0117/c18603a279237/page.htm);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3.天元博士后仅选拔培养本校拔尖创新人才,申请者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南医大校〔2023〕23 号)的相应条件。

4.本校博士毕业申请者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排名第1)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4类及以上,以我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考核通过后,可申请在其博士毕业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在站期限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并结合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表现及业绩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五、薪酬及其他待遇

1.年度总收入(在站2-6年均享受)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博士后工资及福利待遇(包含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社会保险及年金等),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博士后不同类型,享受相应待遇如下:

博士后类型 工作岗位 年度总收入 备注 叠加待遇
师资博士后 校本部 ≥30万 在站2年内,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学校承担;对经批准延期的博士后,在站第3-6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合作导师与学校按照相关比例共同承担。 在年度总收入的基础上,入选“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家或江苏省
资助叠加
发放。
附属医院 ≥30万 工资及福利待遇均由医院承担。
姑苏学院、
泰州临床医学院、
常州医学中心、
无锡医学中心、
苏北临床医学研究院
≥40万 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相关学院承担。
普通博士后 校本部 ≥22万 享受学校讲师待遇,在站2年内,工资及福利待遇所需费用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各承担50%;对经学校批准延期的普通博士后,在站第3-6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合作导师与学校按照相关比例共同承担。
联合招收
博士后
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承担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倾斜政策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副高级特设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受聘职务后,可享受副教授的薪酬待遇(仍享受博士后其他待遇)。

3.科研绩效

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项目及产生的科研成果,按学校科研津贴发放相关规定享受科研津贴,与校内教师同等待遇。

4.专项科研经费

学校对经批准延期满一年的校本部师资博士后,给予其合作导师10万/年的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博士后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专项科研经费最高额度20万元,按相关文件执行。南医名城创新博士后另行规定。

5.优先留校(院)

学校对在站期间工作优秀的博士后优先留校(院);对符合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按人才引进政策直接予以引进。

6.申报项目

学校支持博士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

六、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

全年接受入站申请。申请者了解相关信息并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流动站设站学院。

2.资格审查及考核

(1)资格审查:流动站设站学院初审进站申请,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汇总至研究生院。

(2)进站考核等程序: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每年一般四次,初定3、6、9、12月)师资博士后申请者进站考核。流动站设站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普通博士后申请者进行进站考核。如申请者通过考核,即可启动进站及体检等程序,同时学校人事处启动调档程序。

3.报批及入职手续

研究生院将拟聘博士后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的,通知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全职博士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聘期任务和期满出站条件

1.博士后进站后须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书》,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共同拟定,协议中应明确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

2.博士后期满出站条件:

(1)完成《工作协议书》所确定的研究任务;

(2)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并通过出站考核。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25-86869639

Email:yxkb@njmu.edu.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至诚楼药学院Y308

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网址:http://yxy.njmu.edu.cn/

药学院合作导师信息:https://yxy.njmu.edu.cn/14877/list.htm

原文出处:

https://yxy.njmu.edu.cn/2026/0309/c1886a297952/page.htm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